大连口腔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在该院就医,部分费用可以医保报销。具体能否报销以及报销金额,取决于治疗项目和费用明细。
医保报销范围
可报销项目:牙体治疗类项目,如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根管治疗、拔牙、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口腔疾病产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予以支付。
不可报销项目: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如种植牙、牙齿美白、牙贴面、全瓷冠等牙齿修复、牙齿矫正、洗牙、涂氟、窝沟封闭等,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2024年起,三级专科医疗机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门槛费”为4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职工为65%。
门诊慢特病: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5%(透析报销比例为94%)。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70岁以下参保职工850元,70岁以上参保职工425元。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为92.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上限为1.2万元。
具体的报销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医保政策详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