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并不是一个厅级单位。以下是对其行政级别、职能、权限和发展历程的详细说明。
郑州高新区的行政级别
行政区级别
- 郑州高新区是郑州市的一个市辖区,隶属于郑州市中原区。虽然高新区在管理和运作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从行政区划角度来看,它是一个区级单位,而不是厅级单位。
- 郑州高新区的行政级别为区级,这意味着它在行政管理、财政和人事等方面享有相应的自治权,但隶属于郑州市中原区的领导和管理体系。
管理权限
- 郑州高新区享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管理权限。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高新区管委会行使较为完备的县级政府权限和部分市级经济管理及相关行政管理权限。
- 高新区管委会可以自主设置职能机构,确定其具体职责,并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人才交流机制。
郑州高新区的职能和权限
经济管理权限
- 高新区负责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
- 高新区还负责土地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农村、项目投资、科技创新促进等领域工作。
行政管理权限
- 高新区行使相当于县级的管理权限,包括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业农村等方面。
- 高新区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贸易、国有资产、知识产权、统计等领域工作。
郑州高新区的发展历程
筹建和成立
- 郑州高新区始建于1988年,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
- 高新区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逐步扩大了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
近期发展
- 近年来,郑州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2024年,高新区在工信部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位居第21位,较去年提升了3个位次。
- 高新区将继续围绕建设千亿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目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努力在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担当高新责任、奉献高新智慧、做出高新贡献。
郑州高新区是一个隶属于郑州市中原区的区级行政单位,享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尽管高新区在管理和运作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从行政区划角度来看,它并不是一个厅级单位。近年来,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未来将继续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郑州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区吗
是的,郑州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区。它于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在2016年获批成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
郑州高新区的行政级别是什么
郑州高新区的行政级别是副市厅级。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级高新区,隶属于河南省郑州市,位于郑州市城区西北部。高新区管委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对高新区实行统一管理,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相应管理权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郑州高新区的主要职责和职能是什么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和职能包括:
主要职责
-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相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
- 土地管理:负责土地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
- 建设管理:负责高新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 社会事务管理: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计划生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工作,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负责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 财政管理:负责财政预决算、税收征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招商引资和经济贸易: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贸易、国有资产、知识产权、统计等领域工作。
- 涉外事务:根据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各类涉外事务及进出口行政事务。
- 协调指导:协调、指导高新区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工作。
- 其他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
- 创新驱动和开放先导:坚持创新驱动和开放先导战略,将高新区建成开放创新先导区、技术转移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创新创业人才密集区、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区、依法治理先进区、智慧社会先行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
- 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 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创意和智慧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