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与城镇医保的合并是通过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实现的。以下是相关时间和政策背景的详细说明:
1. 政策背景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政策的目的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 政策实施时间
- 规划与部署: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各省(区、市)需在2016年6月底前制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规划和部署。
- 实施方案出台:各统筹地区需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 全面实施:2018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3. 整合的意义
- 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 统一筹资标准与报销比例:整合后,城乡居民享有相同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等实现统一。
- 公平性提升: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权益上更加平等,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4. 当前进展
尽管全国范围内的整合工作已经启动,但具体实施情况因地区而异。例如,北京、甘肃、江苏扬州、湖北黄冈等地在2018年1月1日已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其他地区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总结
新农合与城镇医保的合并始于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政策,并在2018年1月1日正式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改革旨在通过统一覆盖范围和待遇标准,实现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地区的实施情况,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