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在药店买药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在一些地区,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看病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部分地区甚至达到60%或更高。
药店普通药品购买:如果药店与当地医保系统对接且参保人有合规处方,在这些药店购买普通药品也可以报销。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慢性病患者:对于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政策范围内用药费用支付比例在不少地区不低于50%,部分地区还进一步提高了报销比例。
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两病”相关药品时,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门诊慢特病报销
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对于一些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部分地区对于某些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更高。
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参保患者在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购买相关药品时,可以按照规定报销。
“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报销
特定药品购买:参保群众在医院和药店两个渠道都可以购买“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
不设起付线:这些药品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费用负担。
凭外配处方购药:参保患者需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医保按规定予以报销。
行动不便患者购药
委托代购: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部分地区允许其委托他人代行购药,代购人需出示本人及患者身份证,并凭借患者社保卡或医保码即可完成购药结算。
具体报销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实际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建议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