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转省医保即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适用于因工作调动、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等情况,需将市级医保关系转移至省级医保的参保人员。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市医保关系转出:参保人需先在原市级医保所在地办理停保手续,之后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转出。线上:登录原参保地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申请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线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开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省医保关系转入:参保人在新的省级医保参保地确定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后,向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线上:登录转入地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参保凭证;线下:将参保凭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会在收到申请后,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会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资料审核与账户余额划转: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实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其信息并入本地医保系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余额,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余额后,将其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过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办理进度。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 Transfer procedures and policies may vary by region.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the local medical security department.
在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应仔细阅读当地医疗保障部门的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南,避免因材料不全、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转移申请被拒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