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允许的施工时间主要 受到《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约束 ,具体规定如下:
-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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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 :允许施工时间为早上7:00至12:00,下午14:00至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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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禁止施工时间为晚上23:00至次日7:00。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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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进行夜间施工,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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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或晚上11时至次日早上7时,禁止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除非因技术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并需提前申请。
- 噪音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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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过程中,昼间环境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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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允许的施工时间内,施工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或避免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综上所述,深圳的施工时间主要集中在早上7: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23:00之间,夜间和中午的特定时间段内禁止施工,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建议在进行施工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