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可以跨省转移合并的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跨省转移接续,不仅医保关系可以转移,而且个人账户也可以跟随转移划转。此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以互相转移。
具体转移合并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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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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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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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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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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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社保转移成功后,社保合并在一起,按照相关步骤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合并通常指职工医保合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不能合并。此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跨省转移,但可以在新就业地继续使用或一次性支取。
建议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转移合并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手续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