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噪音扰民的时间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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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扰民时间 :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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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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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生活区域:夜间声音超过5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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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生活区域:夜间声音超过6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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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住宅区:夜间声音为3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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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文教区:夜间声音为4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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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混合区:夜间声音为4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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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混合区:夜间声音为5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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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集中区:夜间声音为5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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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干线两侧:夜间声音为55分贝。
建议在居民区内进行活动时,尽量避开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的时间段,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噪音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