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声喧哗扰民是 可以 报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遇到生活噪音时,应先行尝试与当事人沟通,若沟通无效,噪音继续发生,可以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的电话报警。公安机关将在确认噪音危害的前提下,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劝告,劝告后不改正的,将联系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噪声检测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噪声测量,超出噪声限值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的规定,对制造噪声者进行警告或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居民还可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进行举报。若报警举报均未能解决问题,居民还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诉讼途径来解决。
因此,遇到大声喧哗扰民的情况,建议先尝试与当事人沟通,若无效则及时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