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责,具体归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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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噪声,如居民区内的装修噪音、家庭聚会等产生的噪音。当遇到此类噪音扰民时,可以拨打“110”或联系属地派出所进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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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 :负责监管工业生产、大型设备噪声等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如果噪音来源于企业生产或机械设备,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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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部门 :主要负责城市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空调、装修等产生的噪音污染监管。对于居民区内的噪声问题,如空调、装修、电梯等,一般由物业公司或者所在社区的管理部门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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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 :业主遭遇恶邻噪音骚扰时,可找物业管理处投诉,敦促涉事邻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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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投诉受理中心 :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噪音扰民问题可以根据噪音来源和性质,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报警。建议先尝试与当事人沟通,无效后再选择适当的部门进行投诉或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