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鹤岗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和标准如下:
- 缴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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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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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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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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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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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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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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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个人须同时缴纳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070元,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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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每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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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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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60%缴费资助,余额40%部分由个人承担,人均缴费标准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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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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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缴费,以确保及时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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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应了解并充分利用医疗救助资金等优惠政策,减轻个人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