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 :
- 年度起付线为350元,支付比例为65%,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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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或异地备案跨省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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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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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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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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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学生儿童、大学生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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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0%;学生儿童、大学生住院报销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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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5%;学生儿童、大学生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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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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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宝鸡市域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 特殊门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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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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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慢性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适用于2025年陕西宝鸡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并在就医时携带相关证件以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