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关于物业停车费的规定如下:
- 地面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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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汽车停车位的租赁费用最高为每辆车每月7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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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进入该区域停放的车辆,首小时免费,超过一小时后以每小时2元人民币计费,每日(不超过24小时)的最高收费标准为10元人民币。
- 车库及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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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住宅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及车位,停车费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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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与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内,住宅业主的停车费按照该小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非住宅业主的停车费则根据市场调节价确定。
- 商业及办公写字楼等 :
- 商业、办公写字楼、别墅、公寓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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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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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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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在住宅小区内显著位置每半年不少于1次公示收支情况,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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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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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收费行为,维护业主、车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议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最新的规定,协商确定具体的停车费用标准,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情况,确保透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