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物业停车收费标准的规定如下:
- 地面停车位租赁费用 :
- 最高每辆车每月70元人民币。
- 临时停车费用 :
- 首小时免费,超过一小时后以每小时2元人民币计费,每日(不超过24小时)的最高收费标准为10元人民币。
- 产权车位费用 :
- 通常按年或按月收取固定费用,具体金额由物业与业主协商确定,可能依据车位的位置、面积等因素定价。
- 非住宅区域停车费用 :
- 遵循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政府指导价 :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15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 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 :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 公示收费信息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 由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为1~10元/小时·车,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物业停车收费标准的规定较为详细,涵盖了地面停车位租赁、临时停车、产权车位、非住宅区域停车、政府指导价、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收费信息公示以及特定服务收费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并确保物业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