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在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噪声排放的规定,防止和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具体到装修扰民噪音的时间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以下是详细的规定: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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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点到中午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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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点到18点
- 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
- 全天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 工作日非规定时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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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时至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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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时至次日8时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质量,防止装修等噪声活动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因此,居民在进行装修时,应尽量避开上述禁止时间段,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