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新疆已经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并且慢特病病种数量有所增加。参保人员无需垫付资金,也无需返回参保地报销,这极大缓解了群众异地就医的经济压力和时间成本。
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只要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就医地。他们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限额执行伊犁州规定的就医时的标准。
此外,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不下降报销比例进行联网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5种慢性病均可按正常比例联网直接结算。
因此,如果您是新疆的参保人员,并且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那么您在异地就医的门诊费用是可以直接结算报销的。建议您提前了解并确认备案信息,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