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退休医保门诊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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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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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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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5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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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提高10%,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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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提高10%,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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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提高10%,即60%。
- 年度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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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 :年度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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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即5000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调整,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