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的缴纳时间一般为 每月的10日至25日 。具体来说,每月的1号到10号为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期,对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对当月的征收数据进行核定。而每月的11号至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则为对单位的受理申报时间。也就是说,每月的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的数据以后,参保单位即可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保保费,但社保经办机构一般有结算时间的限制,大多为当月的20号,因此参保单位应当在结算时间之前完成社保缴纳业务。
对于个缴人员来说,需要每月22日前在缴纳社保费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社保局会从银行扣费账户自动扣款。如果账户里没有存够钱,将会扣款失败。如果连续3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
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说,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
因此,深圳社保的缴纳时间较为灵活,但建议参保单位和个缴人员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社保缴纳,以避免因扣款失败或账户问题影响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