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加班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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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加班 :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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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加班 :如果安排补休则已支付,否则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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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
此外,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一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小时。
计算加班费的基数通常是员工本人的小时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则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确定,或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这些规定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确保劳动者在超时工作情况下获得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