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打伤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主要涉及 监护人责任 和 刑事责任 两个方面。
- 监护人责任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赔偿先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刑事责任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建议
-
及时报警 :在发生精神病人打伤人的事件后,应立即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
-
收集证据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追究责任。
-
确定监护人 :明确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法律途径 :如果监护人拒绝承担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