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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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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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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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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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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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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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
- 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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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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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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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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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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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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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单次就诊起付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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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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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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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90元。
- 报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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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需超过起付标准后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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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适用于超出起付标准的部分。
这些规定自2024年4月26日起生效,旨在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降低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