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的卫生健康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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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 :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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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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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 :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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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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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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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责 :包括卫生监督、医疗管理、计划生育、基层卫生建设、人才科技发展等多方面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等,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
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