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呼和浩特市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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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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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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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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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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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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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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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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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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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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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了70%,最高的支付限额已经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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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上调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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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不低于75%、二级医院不低于55%、三级医院不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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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70%,最高封顶线10万元,达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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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包括院内中药制剂)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提高1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呼和浩特市政府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