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社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职工社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理论上是可以合并的 。具体操作如下:
- 合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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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要在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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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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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合并操作 :
- 参保人需要将原先的参保证明从原工作地点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成功开具出来,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着个人身份迁移到新的参保地点。
- 合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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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以合并,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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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一个人在退休后只能领取一份养老待遇,因此需要选择是否将农村养老保险的部分退回,以享受一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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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 :参保人应提前了解并规划好养老保险关系的衔接,确保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能够顺利合并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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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合并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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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缴费 :在合并过程中,应确保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最低要求,以便能够享受更好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