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保(社会保险) 不能 同时报销。虽然新农合和社保都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但它们的管理机构、基金来源和报销范围等方面有所不同。具体来说,新农合是由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其报销范围主要是基本医疗和常见病、慢性病等,覆盖面相对较窄。而社保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通常由企业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报销范围更广,包括住院、门诊等多种医疗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这意味着,社保和新农合不能同时报销,如果两种医疗保险都参加了,只能在一处享受待遇。由于基本医疗保险(通常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通常高于新农合,建议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停止缴纳新农合,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农村户籍人员在城市工作,需要购买城镇医保,那么在使用医疗服务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险进行报销。如果同时购买了社保和新农合,在生病住院需要保险的时候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险进行报销,不能重复报销。
然而,也有观点认为,新农合和商业保险可以同时报销。新农合属于社会保险,而商业保险主要是以盈利为主的保险,两者报销并不相冲突。只要符合新农合和商业报销的赔付标准,二者完全可以同时报销。商业保险能够有效地弥补社保的不足,因此,即便有了新农合,制定商业保险的保障计划也是很有必要的。
综上所述,虽然存在关于新农合和商业保险可以同时报销的观点,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践来看,新农合和社保是不能同时报销的。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保障方式,避免重复报销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