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的停保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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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人员 :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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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 :到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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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参保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到其本市户籍的父(母)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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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在当事人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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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办理 :下载并登录APP,选择相应功能自助办理参保/停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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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可以前往当地的医保服务窗口,如社区医疗保障服务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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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视频办理 :拨打“12393”选择高清视频通话,按照提示办理停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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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停保申请 :确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成功后,才能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
建议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最便捷的办理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停保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