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确权
城镇户口持有者,如果其农村房子是合法拥有的,是可以进行确权的 。根据《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25号)的规定,转为非农业户口并不构成确权的障碍。该政策明确指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具体来说,对于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区域并转变为城市户口的情况,如果宅基地已交还或由相关部门收回,则不会进行确权登记。然而,如果宅基地未被交还或收回,则应尊重房屋所有人本人的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则应正常确认其权益并进行登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因此, 城镇户口持有者,如果其农村房子是合法拥有的,并且没有交还或收回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确权的 。建议在确权过程中,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