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疫苗监管的主要部门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的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则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地方层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疫苗监督管理工作,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疫苗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则负责预防接种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疫苗的监管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导,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流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