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 确实包含大病保险 。这一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其中,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
具体来说,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资金来源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不会额外增加群众的缴费负担。当参保人员因病在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并产生医疗费用时,经新农合初步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费用中,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额度,大病保险会给予进一步的补偿。
因此,农村医保包含大病保险,为农民群众提供了重要的健康保障和经济支持。建议农民朋友们在参加新农合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大病保险这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