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合作医疗管理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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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建立和管理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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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监督合作医疗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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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医疗系统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
- 卫生服务提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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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向合作医疗参加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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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方获取所提供服务费用的医疗机构。
- 合作医疗参加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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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管理方按时缴纳合作医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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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卫生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医疗服务。
这三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形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