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病历时,患者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但如果是代理人代为办理,则除了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代理关系证明 。这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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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办理 :携带身份证到医院的病案室进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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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代理人办理 :携带患者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患者委托书到医院的病案室进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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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服务 :一些医院提供邮寄服务,可以通过医院的公众号或相关服务平台申请将病历复印件邮寄到家。
建议在办理病历复印时,提前了解并确认医院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取所需的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