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可以复印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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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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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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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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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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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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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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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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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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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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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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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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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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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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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清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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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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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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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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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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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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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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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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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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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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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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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危(重)通知书
此外,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建议在需要复印病历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