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确实可以申请大病补助 。具体来说,新农合参保人员因病去指定医疗机构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在经过新农合报销之后,对于因特殊情形超过规定限额的、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这一项目来给予补偿。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还可以享受额外的补助。
申请大病补助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 救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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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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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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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三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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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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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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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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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城乡低保照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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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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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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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需要出具收入证明
- 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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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当年度大病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和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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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应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议,并在《医疗救助申请表》上出具评议意见后,将所有材料一并报乡镇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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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处对申请人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救助意见和救助金额,报区民政局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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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乡镇处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复查审批,并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救助意见通知乡镇处;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由乡镇处书面通知申请人
建议:
- 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