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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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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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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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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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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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及以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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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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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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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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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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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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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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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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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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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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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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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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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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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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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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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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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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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三级非甲等、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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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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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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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0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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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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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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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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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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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8000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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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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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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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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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省级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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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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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自然分娩调整为1000元,剖宫产调整为2000元。
- 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畴 :
-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只有在指定医院进行符合三大目录规定的治疗费用才可报销。
- 城乡居民门诊保险待遇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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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了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局限于一级医疗机构就诊,也可前往二级医院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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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了居民门诊统筹报销的比例,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不同而有所差异。
- 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结算 :
- 对于2023年内住院医疗费累计额度较高的部分城乡居民医保参与者,可以选择在12月31日前结清当年的医疗费。
- 报销限制及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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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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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秉持“保而不全”的原则,对产生的治疗费用,会按相应比例进行报销。
- 保底报销 :
-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为45%。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