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外事办的全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它是自治区政府主管全区外事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自治区的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
自治区外事办全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简称:自治区外办
-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4号
- 联系电话:0771-5595561(领事认证),0771-5613665(代办签证咨询),0771-5626662(秘书处)
- 电子邮箱:Gxmwjjjc@163.com
自治区外事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
-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自治区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
- 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重大涉外事务
- 负责处理自治区重大涉外事项,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
- 统筹办理自治区党政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全区涉外礼宾礼仪工作。
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
- 审核、审批和上报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因公派遣出国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桂访问等有关事宜。
- 颁发、管理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办理外国签证、领事认证等。
边界和涉外安全事务
- 负责自治区与邻国边界的勘定、联合检查及日常维护管理。
- 协调处理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对外宣传和友城工作
- 负责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 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协缔结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友好基层单位的工作。
自治区外事办的组织架构
主要处室
- 秘书处:负责机关政务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工作协调联络及重要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等。
- 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分析研判全区对外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外事工作的重大战略和政策规划。
- 领事处:负责处理领事业务,管理外国驻邕领事机构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有关事务。
- 出国管理处:负责全区因公出访来访审核审批的归口管理工作。
- 东盟处:负责我区与东盟各国交流与合作的对外联络、协调和调研工作。
- 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我区与东盟以外国家的联络、协调和调研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自治区政府主管外事工作的主要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处理重大涉外事务、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边界和涉外安全事务、对外宣传和友城工作等。其组织架构涵盖了多个主要处室,确保各项外事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自治区外事办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自治区外事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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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方针政策: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
- 研究拟订自治区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对全区外事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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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区重大涉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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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管理与协调:
- 办理各盟市、各部门和单位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 协调自治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组织接待来自治区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全区涉外礼宾礼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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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管理:
- 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和上报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因公派遣出国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自治区访问等有关事宜。
- 颁发、管理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办理外国签证及签发赴港澳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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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与领事事务:
-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边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 负责外国驻自治区领事机构的管理、联络和交涉事宜,办理领事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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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友好交往:
- 指导全区对外缔结和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友好基层单位工作,指导全区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 负责接待外国来访的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区活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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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安全与宣传:
-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 负责外国和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我区采访的有关事宜,处理涉外案件及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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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事务:
- 负责自治区涉港澳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管理和指导友好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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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责:
- 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治区外事办与自治区其他政府机构有何合作与分工?
自治区外事办与自治区其他政府机构在多个领域展开合作与分工,共同推动自治区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合作与分工内容:
合作领域
- 涉外安全事务:自治区外事办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疆涉外安全事务,统筹协调自治区“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疆活动的管理。
- 因公出国(境)管理:自治区外事办负责自治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审发和管理,外国签证的申办等。
- 口岸管理:自治区外事办负责口岸的规划、报批、开放、建设指导等工作,负责口岸的综合协调、监督和服务。
- 对外宣传与交流:自治区外事办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涉自治区国际问题和事件对外表态口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安排的境外记者来疆采访的管理和服务。
分工明确
-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外事办负责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州(市)外事工作,协调处理自治区重要涉外事务。
- 政策研究与制定:自治区外事办负责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规章制度,承担综合性调研,承办依法行政及政务公开,汇总起草自治区和全局性综合文稿。
- 礼宾与接待:自治区外事办负责来疆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负责驻华外交人员来疆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统筹安排自治区领导的外事活动。
自治区外事办在对外交往中如何代表自治区的形象?
自治区外事办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自治区的形象,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1. 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
自治区外事办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这确保了对外交往活动与国家整体外交战略保持一致,维护了自治区在国际舞台上的良好形象。
2. 接待重要外宾
自治区外事办负责接待来自治区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自治区领导的外事活动。通过精心策划和周到服务,展示自治区的热情好客和专业水准,提升外界对自治区的正面评价。
3. 对外宣传与文化交流
自治区外事办利用重大活动平台展示自治区形象,如举办全球推介会、媒体吹风会等,向国际社会介绍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对外合作潜力。此外,通过组织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活动,增进外宾对自治区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4. 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自治区外事办积极推动自治区与国外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推动重大涉外项目建设。这些务实合作不仅促进了自治区的对外开放,也展示了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和合作精神。
5. 领事保护与涉外安全
自治区外事办负责领事保护工作,维护自治区境外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涉外安全事务的管理和应对,确保自治区在国际交往中的安全与稳定,提升了外界对自治区的信任感。
6. 多渠道国际传播
自治区外事办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国际传播活动,鼓励外国友人以第一视角讲述自治区的故事。这种多渠道、广覆盖的传播方式,有效提升了自治区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