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住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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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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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证(或新农合卡)
- 住院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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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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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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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明细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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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医疗机构盖章的诊断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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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首页或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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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 门诊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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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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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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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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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 其他辅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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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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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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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若无,必须提供各项目注明收费金额的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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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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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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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前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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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及自费项目签字单(限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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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基本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及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者)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居住(工作)人员申报表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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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证明原件(限转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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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卡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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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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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异地就医,需要携带转院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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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议在办理报销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以避免影响报销进程。同时,了解医疗保险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个人医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