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分段补偿

青海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1.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 :报销60%。

  • 二级医院 :报销40%。

  • 三级医院 :报销30%。

  1. 大病费用报销比例
  • 5001-10000元 :补偿65%。

  • 10001-18000元 :补偿70%。

  1. 门诊费用报销
  • 门诊基金 :人均65元,其中家庭账户人均40元,用于门诊医药费用报销,也可用于健康检查费用或支付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人均25元,用于22种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
  1. 住院统筹基金
  • 人均300元 ,用于住院医药费用报销。
  1.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
  • 人均30元 ,用于21类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药费用经首次常规报销后的二次补助,其他大病患者住院医药费用经首次常规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在3000元以上的二次补助。
  1. 风险基金
  • 人均5元 ,用于弥补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的透支,也可经过统筹地区按程序审批后,用于特定的大范围自然灾害导致的医药费用补偿。

建议:

  • 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级别选择报销比例较高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最大化报销金额。

  • 关注大病报销 :对于大病费用,确保在规定的报销范围内,以获得更高的补偿比例。

  • 利用门诊基金 :对于常见疾病和慢性病,充分利用门诊基金进行报销,减少个人负担。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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