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农村医保(新农合)在同市内跨县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超过200元至1500元以内的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
- 门诊特定病种 :
- 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每月在15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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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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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指引参保人办理补记账手续。参保人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发生的就医费用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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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起付线100-200元,报销比例85%-90%,部分基层医院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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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二级):起付线200-500元,报销比例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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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三级):起付线500-700元,报销比例55%-65%。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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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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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百分之十,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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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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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异地就医前,务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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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就医相关的发票、单据等材料,以便在报销时能够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