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合作医疗(新农合)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 本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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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按25%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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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5000元以下部分按50%报销,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按55%报销,10000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线,5000元以下部分按50%报销,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按55%报销,10000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
- 异地就医 :
- 异地就医时,参保人需要在住院后三日内到当地新农合备案,出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报销。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医疗证、户口本、备案登记表、医院盖章的缴费费用明细、住院收费单、病例复印件等资料。报销比例远低于本地就医。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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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保人未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未批准私自转院治疗、报销超时或属于特殊事故医疗等情况,费用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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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包括医疗费用现场减免、开具报销发票、等待出院通知、提交报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销等步骤。
综上所述,城乡合作医疗(新农合)在本地和异地就医时均可报销,但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并在就医时遵循相关规定以顺利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