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旨在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使用方式包括: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就诊时,可以使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部分门诊费用。一般可以直接凭借医保卡或身份证进行挂号和结算,系统会自动计算报销金额,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大病统筹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旨在帮助农民应对重大疾病,减轻其经济压力。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这是农村合作医疗的一种形式,自2002年提出以来,已经成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与新农合之间并无直接关系,交纳社保并不意味着必须停止参加新农合。然而,由于社保和新农合无法同时报销,建议农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个制度,以避免重复报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