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看病通常不是直接从社保卡账户余额中扣除所有费用,而是根据医保报销政策和规则,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部分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门诊看病
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出示医保卡,医保系统会自动识别并结算。如果医保卡个人账户中有余额,会优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
自付部分:如果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没有余额,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或未达到报销标准的部分,需要个人自付现金。
住院看病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住院费用有起付线,一般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一般在80%左右。
个人自付和统筹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包括起付线以下的费用和报销比例外的费用,这部分需要个人用现金或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由医院与社保机构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先支付再报销。
特殊情况
医保共济:部分地区实行医保共济政策,允许家庭成员共享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成员看病时可以使用共济账户中的余额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时,需要提前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结算流程与本地就医类似,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
总之,社保看病的扣费方式是根据医保政策和就医情况,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而不是直接从社保卡账户余额中扣除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