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卡在异地医院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具体情况如下: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适用人群: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流程: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站等现场办理。
就医流程: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需选择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就医。
报销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即就医地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以及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补办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其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急诊抢救: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综上所述,医疗卡在异地医院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就医时选择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遵循相关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