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已经自费结算的情况下,通常还是可以报销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报销条件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果参保人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在就医时因各种原因未能直接结算而自费,可回参保地按相关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对于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也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报销流程
准备材料:一般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材料。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
审核报销: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并将报销款项发放至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报销比例
已办理备案: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报销政策,即按照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待遇政策进行报销。
未办理备案:未办理备案或备案手续不全的参保人,可能会面临报销比例降低的情况,具体比例根据参保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