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在异地就医时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具体如下:
备案要求
人员范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备案方式: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APP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也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就医结算
直接结算:完成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
结算规则: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即就医地的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注意事项
就医地选择:就医时需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相关信息。
特殊情况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可自费结算后,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综上所述,普通门诊异地就医报销是可行的,但需提前办理备案,并在就医时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遵循就医地和参保地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