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一般是指二级医院,但也有部分县医院是三级医院。具体如下:
二级医院
定义 :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
规模 :病床数在 101 张—500 张之间。
功能 :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
定义 :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
规模 :病床数在 501 张以上。
功能 :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一般情况下,县医院多为二级甲等或乙等医院,但一些经济发达、人口众多、医疗需求大的县,其县医院可能会达到三级医院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