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药卫生人才证书是否被国家承认,取决于证书的颁发机构和证书的性质。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
国家承认的证书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是国家承认的证书。该证书是卫生人才专业水平的重要证明,适用于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如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等,这些证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具有法律效力,是国家承认的。
不被国家承认的证书
全国医药卫生人才专业技能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该机构未在民政部门登记,被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为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因此,其颁发的证书不被国家承认。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该机构不属于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其颁发的证书也不被国家承认。
其他情况
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相关机构共同组织开展的行业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颁发的证书,表明持有者已完成相关课程培训和考核,达到培训合格标准的要求,可作为持证人上岗、晋职、考核的参考依据。但该证书性质为职业能力培训合格凭证,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执业)资格类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综上所述,全国医药卫生人才证书是否被国家承认,需要具体看证书的颁发机构和证书的性质。如果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通常是被国家承认的;而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或非官方机构颁发的证书,则不被国家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