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外地行医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相关分析:
合法情况
经批准的多点执业或多机构执业 :医生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例如,某医生在 A 医院注册执业,同时经过批准在 B 医院进行定期诊疗活动,这种情况下在外地行医是合法的。
外出会诊 :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医生可以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比如,某医院的医生应其他医院的邀请,为特定患者进行会诊并实施手术,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紧急情况下的救治 :在遇到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等紧急情况时,医生因履行义务而跨地区执业的行为,是法律所认可的。例如,在地震灾区,医生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医疗救援,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参与政府组织的医疗活动 :医生受政府指派,参与一些特定的医疗任务,如医疗支农、义诊等,在这些情况下到外地行医也是合法的。
非法情况
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手续 :如果医生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活动,则属于非法行医。例如,某医生在 A 市注册执业,未经批准到 B 市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超出执业范围行医 :即使医生在外地的医疗机构有执业资格,但如果超出了其注册的执业范围进行诊疗活动,也属于非法行医。比如,某医生是内科医生,却在外地进行外科手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未取得执业资格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外地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属于非法行医。例如,某人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也没有取得执业证书,却在外地擅自开设诊所为患者看病,这种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