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医生是否需要行医资格证,取决于其所处的时代和具体情境,以下是不同朝代的相关规定:
唐代
官方考试与选拔 :唐代的太医署是中央一级的医学院,兼备医学教育和医疗组织两种功能。医学生在医学院接受教育培训,同时参加临床实践,毕业后就有了提升做医官的资格 。
考核方式 :《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凡医师、医生、医工,以其痊多少而书之,以为考课,主要是按医者治愈病的多少来做为考核内容 。
宋代
宋代的医药行政转归翰林医官院掌理,太医局照旧沿袭唐代太医署的双重职能,即医学教育和医疗组织功能。医生的考核和选拔也较为严格,需要通过相关考试和评审才能获得相应的职位和资格 。
明代
医户与医籍制度 :明代有医户制度,医户之家必须代代有人继承医业,不许变更。医生需要在指定机构进行考试并获得执业医籍才能合法行医,医籍上会注明医生的姓名、籍贯、年龄、家世以及所擅长的科目等信息 。
太医院的考试 :明朝太医院每三年要清查造册一次,对医户进行考试定级,按医生水平分为医官、医士和医生三级 。
清代
太医院的考试制度 :清代太医院学生由医官子弟保送,学习三年期满,由本院堂官在所学课程中出题考试,合格者经礼部复核录取的为医士。民间习医者,令其学习《内经注释》《本草纲目》《伤寒论》,医理精通者,呈报巡抚,发给证书赴太医院考试,成绩优良者授以吏目、医士 。
对民间医生的管理 :有观点认为明清两朝官方并没有对医疗市场业医者的资格审定与管理医疗市场等制度上的措施与规范,直到清末新政时地方医政才重新得到整顿,才有对地方业医之人进行考试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