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规定,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行医的。具体说明如下:
行医资格获取
考核报名条件:
师承学习: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并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多年实践: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方式,以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为主,必要时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
执业注册:考核合格后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执业范围及地点
执业范围:按照考核专家认定的考核结论确定,包括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在执业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执业地点: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机构所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综上所述,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在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并取得医师资格后,可以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合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