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医院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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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医院的基本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 床位应同时设置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 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 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1. 科室设置
  • 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

  • 医技科室应包括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抢救室、病案室、医学摄影室、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1. 人员配置
  • 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 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 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 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

  • 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 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 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1. 医疗用房
  • 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一定面积,具体面积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1. 设备
  • 基本设备包括呼吸机、麻醉机、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自动血压监测仪、吸入麻醉药浓度测定仪、整形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显微镜、1/10000分析天平、血气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免疫酶标仪、离子分子仪、酸度仪、恒温培养箱、超净工作台、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脉搏氧饱和度监测仪、呼气末二氧化碳浓度测定仪、冰冻切片机、消毒灭菌密闭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洗衣机等。

  •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应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1. 规章制度
  •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医疗美容医院具备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能力,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各地在实施时,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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